(吉隆坡17日讯) 人民公正党副主席努鲁依莎起诉前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和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诽谤一案胜诉,两人需赔偿高达100万令吉,以及支付8万令吉堂费。
卡立和依斯迈沙比里是在2015年11月指责努鲁依莎与“苏禄公主”洁希尔合照,可被视为“叛国”行为,导致努鲁依莎蒙受名誉损失。
法官法依莎认为,努鲁依莎在事后已即时道歉,且两人会面并非在计划之中,卡立和依斯迈沙比里却分别在不同场合公开发表毁谤性言论,已构成毁谤罪。
法官裁决卡立沙依斯迈沙比里因诽谤,需分别赔偿40万令吉和60万令吉,并承担8万令吉堂费。
与此同事,法官也谕令,此后不得再有人针对努鲁依莎发表类似或相关的诽谤性言论。
努鲁依莎是在2015年11月26日入禀法庭,将卡立和沙比里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诉状指出,卡立和依斯迈沙比里是在11月22日,分别于两个不同的地点,指努鲁与苏禄苏丹基兰三世女儿洁希尔的会面可被视为“叛国”;并建议当局援引防恐法令和刑事法典的“向国家元首宣战罪”,来对付努鲁,导致她面对极大的精神压力,名誉受损。
两名答辩人已于2015年12月23日表示,努鲁所受到的伤害皆来自于她选择与洁希尔会面,因此她没有任何法律权利索取赔偿。
部分赔偿捐受害者与家属
人民公正党副主席努鲁依莎在前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和乡村及区域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诽谤案获赔100万令吉,她表示会把部分赔偿捐献给拿笃“苏禄军入侵事件”的受害者及家属。
努鲁依莎对法庭的判决感到高兴,因为这证明了称她“叛国”的指责都是子虚乌有的。
“他们(卡立和依斯迈沙比里)对我做出了许多指控,包括说我叛国和支持恐怖份子,但我是一名爱国者。”
她在聆听判决后,在法庭前接受记者访问时指出,这项判决也提醒所有政客,在发表任何言论之前都必须三思而行。
“若他们(政客)有评论的职责,那就必须是公平的言论。”
法官法依莎在宣读判词时指出,尽管警察总长卡立有权利评论此事,但不应该未经查证就发出严重的指责,至于依斯迈沙比里仅是一名部长,更是没有发出如是言论的职权。
卡立和依斯迈沙比里分别被判赔偿40万令吉和60万令吉,还需承担8万令吉的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