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4日讯)槟首长林冠英已接到槟州警方的信函,促请他针对3月17日出席一项孩童活动时,高唱“消费税之歌”并且载歌载舞一事,做出解释。
他今日发文告说,警方现在援引《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来调查他。一旦定罪,最高可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他质疑,国阵因一首嘲讽消费税的改编儿歌及随歌起舞,就对一个槟州首席部长刑事调查,甚至可以将他关进牢房里一年,显然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行为。
“难道现在在马来西亚连唱歌也有罪?毫无无疑问的,警方的此番行动是出于政治动机,在整首改编儿歌内,完全没有提到任何国阵领袖,更不用说提到任何政党或国阵政府。”
他指警方却以此为由,对一个槟首长展开全方位的调查。
“难道这‘特别待遇’是基于我是槟州首席部长?警方能不能告诉我们,来自国阵的部长、副部长、州务大臣、副首相及首相,曾在被投报后,被警方请来录口供的次数?很明显的,警方并不会这么做。”
他指这就是另一个典型的双重标准,以干扰及分散他执行政府公职、党务及第14届全国大选的筹备工作。
“或许警方可以向我们披露,他们对森美兰州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对反对党支持者所发表的暴力对付的威胁,采取了什么行动?”
他也说,警方迄今依然没采取行动对付去年10月3日到访布城第十四区学校、让一众学生们集体高唱巫统党歌、高喊巫统口号与及挥著巫统党旗的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这显示国阵的双重标准。
“相比之下,我只是在一栋廉价组屋内,为州政府所赞助、专为孩童们提供的免费补习中心主持开幕。难道在出席一项有孩童出席的活动中并随之起舞,足以构成刑事罪,更需劳烦警方浪费原本应用以打击罪案的宝贵资源来展开调查吗?”
他说,尽管对警方如斯的双重标准感到不满,但他依然会全面合作,并在警方来向他录口供时,遵守相关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