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2日讯)内政部副部长拿督诺嘉兹兰强调,在服刑中的囚犯是不允许对外发表文告,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在狱中所发出的文告,无论是与透过第三者转告,皆需获得监狱局长的同意,若没有获得批准是属错误行为,会影响其刑期的长短。
他说,在服刑中的囚犯是不允许对外发表文告,就算与第三者交流后,谈话内容由第三者代为转告也受禁止。“我要求安华针对本身所发出的文告或由第三者转告他的谈话,是否获得监狱局长的同意,作出回应。”
诺嘉兹兰今日为第7届柔州米南人福利协会活动主持开幕礼后,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仍在服刑中的安华发表文告一事,作出上述表示。出席记者会者包括印尼驻新山领事哈里斯。
他指出,尽管监狱局总监已针对前首相敦马哈迪为何不允许到监狱探访安华作出解释,但至今此事仍成为课题。为此,他因此要求安华针对发表文告一事,作出回应。
询及安华的妻子即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旺阿兹莎代为转告是否获得允许,诺嘉兹兰同样表示不可以。
他说,除探访安华的人士需要向监狱局局长申请外,安华要对外发表文告,也必须获得局长的批准。若在没有获得局长批准下对外发表文告,局长可采取行动对付安华,包括刑期的长短。
另一方面,针对无国籍学生不允许上课的课题,诺嘉兹兰表明,此课题与移民局无关,问题需由教育部解决。“移民局没有权限批准学生上学的准证,只是配合教育部发出准证。”
他指出,若家长取得校方的支持文件,移民局将发出准证,配合教育部行事。若有无国籍学生不被允许上学,这问题须由教育部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