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2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表示,他将不再接受没有具体和特殊理由的案件展期申请。
他周五在2018年司法大会上致词时指出,一旦案件的审讯日期已经确定,就不应再有展延的发生。
“这是我们在2018年要做的事情,这就是案件管理的重要性。”
他解释,案件管理的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要根据现实条件预计审讯期,并视证人的便利定下审讯日期,然后一气呵成。
他说,申请延期将对司法的公正及及时造成显著的障碍,特别是最后一分钟的延期。
他认为,法官只应在特殊情况下允许延期。
“我不会允许频繁的延期申请。首要原则是,法院是定下某个案件的审讯日期者,而不是双方的当事人。”
他表示,律师公会必须在其中扮演主动的角色。
“我不会再接受以参与讲座会、论坛、代表大会、特大等理由的案件展期申请。同样的,总检察署也应该严格遵守这个条例。”
他说,若有需要,相关申请必须向个别法官提出,而法官将决定是否批准展期。
“规则是,除了死亡或濒临死亡的情况,否则不能再有展期的出现。”
此外,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在记者会上补充,所有案件在过堂时就已确定审讯日期,但一些律师总是喜欢毫无理由地在最后一分钟要求展延。
另外,劳勿斯也指出,国内各个法院在2018年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尽快审理待审案件,并希望在今年上半年之际,审理完所有推事庭、地庭、高庭、上诉庭及联邦法院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