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0日讯)前霹州务大臣拿督斯里尼萨起诉伊斯兰党霹州主席拉兹曼诽谤案胜诉,怡保地庭裁决拉兹曼须赔偿20万令吉,作为导致尼萨名誉损失的补偿。
尼萨也是诚信党霹州署理主席,他与拉兹曼于周五上午约10时,在各自的代表律师及数十名支持者的陪同下,双双现身法庭,等待法官对此案作出宣判,惟双方在开庭前完全保持距离。
在开庭后,怡保地庭法官苏妮达基于起诉人代表律师证明答辩人,曾发表诽谤起诉人的一系列言论,进而裁决拉兹曼败诉,需赔偿20万令吉予尼萨。
尽管如此,闻判后的拉兹曼在两名辩护律师阿末阿兹哈及莫哈末占利陪同下,步出法庭时神情却非常轻松,面带微笑地面对媒体的镜头,惟没有发言。
尼萨则随后在夫人拿汀斯里法蒂玛及代表律师阿斯慕尼的陪同步出法庭,接受众支持者的道贺。
此外,阿斯慕尼在庭外向媒体表示,原本尼萨要向对方索取300万令吉赔偿,但由于地庭处理的民事案件,赔偿金方面仅在100万令吉以下,且以过去类似的案件为例,一般赔偿金也只介于15万至30万令吉。
“因此,我们在11月2日应怡保地庭的要求,重新提呈最新的索偿金数额及相关文件时,已将赔偿金的数额从300万令吉减至20万令吉。”
另一方面,代表拉兹曼的阿末阿兹哈则透露,虽然起诉人的律师在庭上曾要求其客户需在14天内做出相关赔偿,惟法官最终基于此要求不符合法定程序而驳回。
询及是否会做出上诉时,他表示,由于此案件的上诉可分为两种,即全面性的上诉及赔偿金的上诉,再加上法庭刚做出判决,因此他需与客户商讨后才会做出是否上诉的决定,但不排除会针对赔偿事宜申请暂缓令。
新闻背景:
前任伊党霹州署理主席尼萨是针对《阳光日报》于2015年6月2日的报导,起诉拉兹曼涉及向他做出6项诽谤言论,因此在童年8月14日入禀怡保高庭,要求对方赔偿300万令吉。
相关言论包括指尼萨不尊重君主制度和苏丹、捍卫和支持推崇世俗国的行动党、不坚守伊党斗争目标、背叛巫裔族群和不关心巫裔的权益及敏感度、为政治意图背叛伊刑法、在全国及伊党内企图宣扬及推崇世俗国。
案件经过逾两年的审讯,双方代表律师在年11月2日,基于地庭法官的要求,重新提呈最新的索偿金数额及相关文件,并订于11月10日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