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高庭定于今年12月6日,聆审槟州首长林冠英要求撤销总检察长为起诉他藐视法庭而取得的展开拘押程序准令的申请。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哥宾星告诉媒体,高庭法官拿督威拉卡玛鲁丁今日在内庭择定了这项审讯日期,而代表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的是高级联邦律师拿督阿玛吉星。
2016年9月21日, 高庭批准总检察长的准令申请,以对林冠英展开拘押程序。
总检察长是于2016年8月18日入禀法庭,针对林冠英藐视法庭的行为,向法庭申请展开拘押程序的准令,要求法庭宣判林冠英入狱。总检察长是不满林冠英通过平面和社交媒体发表有损司法、影响人民对司法制度的信心及质疑法庭尊严和廉正的声明。
总检察长指林冠英在槟城的一场记者会上,声明他所面对的贪污控状是一项阴谋,而他最终会坐牢的言论,可清楚地被诠释为法庭也在“捏造贪污控状”。
2016年6月30日,林冠英因著低价购买豪宅事件,而被控两项贪污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