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5日讯)金正男命案审讯期间,控辩双方再次针对是否可使用“袭击”(serangan)字眼引起争议,僵持不下。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询问旺阿兹鲁,根据机场闭路电视,第二被告段悌香从“袭击”死者的地点,走到二楼女厕的路程。
此话一出,便遭到辩方律师团的反对。段悌香的代表律师郑宝德表示,控方不应该说袭击地点,而是应该说案发地点。
另一名律师拿督拿兰星表示,控方应该使用“举动”(perbuatan) ,而不是“袭击”字眼。
此时,西蒂艾莎的代表律师魏顺成也表达他对控方的不满,引起旺沙哈鲁丁直斥,“他们无需指导我如何行事”。
段悌香另一名律师沙林不满控方的态度,并表示控方从本案开审至今,便出言不逊。拿兰星也激动要求,主控官停止打压辩方律师。
承审法官拿督阿兹米阿里芬出面平息怒火,劝告双方勿用字粗俗,应该以礼相待。
他也说,“袭击只是控方使用的字眼,我的立场始终坚定,最终我会根据双方陈词对此做出裁定。”
最终这场风波以控辩双方各自道歉,平息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