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选举委员会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哈欣驳斥网络谣言,否认选委会批准透过上网或通过社交媒体应用程式登记成为选民。
他说,最近有人散播谣言指可透过上述方式登记为选民,包括只需将他们的大马卡照片传送至特定的电话号码即可,这项消息是不确实的。
“选委会强调,这种方式不获批准也不合法。”
莫哈末哈欣今日发文告说,现有的选民登记方式是,必需亲自前往选委会登记柜台或任何有电脑操作的邮局柜台,或通过选委会所委任的选民登记助理(PPP)协助登记。
他说,民众必需携带大马卡、填妥表格A及签署这份表格。
“在登记成为选民后,申请者将获得表格A副本,如果选委会没有收到或处理其申请,将可通过此表格提出上诉。
“公众受促保持谨慎,不要被疯传的讯息所骗,因为他们的个人资料可能遭人滥用,以达到特定单位的其他目的。”
他提醒选民登记助理不要以违反2002年选举条规(选民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因为选委会将毫不犹豫地即刻终止他们的委任。
哈欣也促请还未登记成为选民的国人,即刻抓紧机会登记,切勿等到最后一分钟。
“登记成为选民和在选举时投票是作为一名公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