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 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强调,为了确保可负担房屋的正确分配,申请购买可负担房屋的大马子民须通过三重审核。
他说,民众在提出购买可负担房屋的申请后,须先通过内陆税收局的审核,以确保申请者不曾购买房屋。
“在确认他们名下没有产业后,政府会核对申请人是否有资格获取一马人民援助金(BR1M),因为只要是收入不超过3000令吉者就有资格拿一马援助金。”
诺奥玛今天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巫统云冰国会议员拿督哈山阿里芬的附加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继指,在通过上述两项的审核后,部门会把申请者的名单放上官方网站长达两周,让民众向部门提出反对。
“民众向部门投诉申请者拥有房产,这确实曾发生,在乌鲁雪兰莪,就曾有2项申请被取消,因为申请者被揭发拥有房产。”
较早前,他在回答诚信党莎阿南国会议员卡立沙末的问题时强调,为了确保我国的低收入群体(B40)及中等收入群体(M40)居者有其屋,政府确保可负担房屋的价格低于市价。
他举例,政府通过一马房屋机构、国家房屋公司、一马公务员房屋计划、其部门以及州政府属下机构等,兴建市价达18万至20万令吉的房屋,以3万5000令吉的价格出售给低收入群体,形同津贴人民购买房屋。
诺奥玛也趁机揶揄希望联盟所执政的雪州政府,强制要求承包商兴建“我的雪兰莪房屋计划”却没有付钱,导致承包商被迫兴建低于市价的房屋,唯有将成本转嫁至其他房屋计划,最终导致其他房屋的价格高涨。
他说,政府在2013年所定下的目标,是要兴建100万间可负担房屋,并在2016年将相关的目标提高至110万间,并为可负担房屋的顶价定在每间30万令吉。
截至今年4月,全国各州已竣工的可负担房屋共有24万1255间,策划中或兴建中的可负担房屋则有63万4235间。
此外,共有23万6138间可负担房屋正在确认兴建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