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 涉嫌两年多前参与“抗争到底集会”而被控的两名州议员和一名社运份子,今日被判表面罪名成立。
公正党霹雳州迪遮州议员郑立慷(37岁)、公正党彭亨士满慕州议员李健聪(36岁),以及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的助理罗占(40岁),是在和平集会法令下被判表罪成立。
承审的推事玛尤丁认为,控方已成功证明3名被告的表罪,因此判他们表罪成立,3人需要出庭答辩。
推事玛尤丁指出,控方4名证人的供证,证明3名被告拥有意图参与该集会。
推事也将此案定于9月7日过堂。
3名被告于2015年被控上法庭时不认罪,他们是被控于2015年3月21日在吉隆坡国企十合购物广场,参与“抗争到底”集会,因而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4(2)(c)条文,并可在该法令第4(3)条文下被判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控状也指出,3被告在集会中要求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下台以及革除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
本案的主控官是加益查副检察司,而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是艾力保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