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7日讯) 大马雇主联合会建议,除了雇主和雇员外,政府也应该支付就业保险。
大马雇主联合会执行董事拿督三苏丁指出,雇主、雇员及政府三方,各方每月都应支付1令吉,作为就业保险的保费。
他说,目前国内员工人数为680万人,一年便可征收2亿4500万令吉的保费。
“政府每年需赔偿的金额平均是6500万令吉,当征收了一笔足够的数额时,就应该停止征收保费。”
“假设政府已征收了10亿令吉的保费,但赔偿金额少于10亿令吉,那就没有必要再继续征收保费。”
三苏丁今日在大马雇主联合会总部召开记者会时,针对政府于上周二提呈国会的《2017年就业保险系统法案》内容,提出建议。
在这项法案下,国内有680万名雇员,政府每年可征收16亿3000万令吉的保费。(计算法:680万名雇员X 2000令吉(平均月薪)X 1%(雇主和雇员各0.5%)X 12个月,等于16亿3200万令吉。)
其他出席者包括大马雇主联合会主席丹斯里阿兹曼和砂拉越工商会副主席拿督陈贞荣。
三苏丁指出,政府开始时的建议,是雇主和雇员各缴付薪酬的0.25%作为保费,但如今他们所提呈的法案时,却提高至0.5%。
此外,阿兹曼建议,就业保险制度委员会应该是三方委员会,涉及政府人员、雇主和雇员的代表。
他指出,目前的委员会是由11名政府人员和9名其他机构代表所组成,而这是很不公平的。
“我们建议,政府、雇主和雇员各有7名代表。”
阿兹曼也认为,就业保险制度法令隶属社会保险法令是不当的,并且不应该由社会保险机构来管理。
三苏丁指出,社会保险是为遭遇工伤的雇员提供保障,而就业保险制度则是保障失业人士的利益,这两者完全是不一样的政策。
“我们不明白,为什么就业保险制度会交由第三方(社会保险机构官员)征收保费,若透过第三方来征收,他们肯定会额外征收一笔费用,这又是另一笔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