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 随著2016年总稽查司报告出炉,共有103项惩罚性训斥,其中有36项,即35%已经进入纪律处分程序,涉及的官员多达136人。
另外,有32项(31%)被确认无违法因素,剩馀的35项(34%)则需要再进行调查中。
此外,反贪污委员会正在详细评估9份总稽查司调查成果。
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阿里韩沙指出,在总稽查司报告中共有895项训诉,其中纠正性训斥占84%(748项),而惩罚性训斥占11%(103项),中央政府阶段和州政府阶段分别占60项和43项。
他称,政府已成立了14个调查委员会,负责调查这60项惩罚性训诉,截至2017年8月2日为止,共有31项训诉(52%)已著手进行纪律处罚程序,涉及官员高达119人。
他补充,这些训诉中的40%,即其中24项已经被确认没有任何贪污、滥权或是职务失当或有疏失,并强调,总稽查司、财政部和反贪污委员会已经进一步进行确认。
而剩馀的5项,即8%则需再进一步调查以确认应负责任的官员。
涉及11部门
他说,这60项惩罚性训诉涉及11个政府部门,包括农业及农基业部、国防部、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高等教育部、工程部和工程局、卫生部和工程局、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首相署公共及私人界合作单位(UKAS)、人力资源部、教育部和内政部。
他表示,在州政府阶段,政府已成立了12个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在43项惩罚性训诉中,已有5项,即12%已经完成调查,涉案的17名官员也已经被带入纪律处分程序。
他补充,在这些训诉当中,有8项(18%)已被确认没有贪污、滥权或是职务上的疏失,反之,他们需要再加强及改善其系统和程序。
而另外的30项(70%)则还在调查当中。
他今天在公共服务局召开2016年总稽查司报告第一系列媒体汇报会上如是说。出席者包括财政部秘书长丹斯里莫哈末依尔万、总稽查司丹斯里玛蒂娜和公共服务局总监拿督斯里再那拉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