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表示,本身有胆量指控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撒谎,是因为他知道首相拿督斯里纳吉26亿政治献金的调查报告内容!
他说:“有人说我知道反贪会、国家银行及总检察署提呈予阿班迪的调查报告内容。是的,我知道,我确实知道。”
他今日在其部落格撰文表示,本身知道报告内容,是因为丹斯里慕尤丁仍身为副首相时,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甘尼向慕尤丁展示调查报告。
“作为土著团结党主席的慕尤丁经常提到(时任)总检察长向他展示的报告。当时总检察长尚未被首相革职。土团党领导层,包括我在内已经讨论了该报告事宜,因此我知道。”
“如果我不知道报告内容,我不会挑战阿班迪发誓,我知道阿班迪撒谎,正因如此他才把那份报告列为官方机密文件。”
“我们知道,上苍更加知道。如果胆量的话,就发誓吧。”
敦马指出,若没有书面来往,资金是无法从一个户头汇入另一个户头,数十亿令吉也无法存为现金,因此肯定是存在银行内。
他表示,如果是通过银行,银行也会记录和所有资料,包括个人资料和交易记录,无论是捐款者或收款者,而所有的资料都记录在相关支票和银行户头簿子。
他续说,如此庞大的资金转移必须有书面记录,以便执法单位能够调查。
“但是纳吉的大马银行(Ambank)银行户头的6亿8100万美元或26亿令吉,除了承认所谓的来自沙地阿拉伯的献金,没有其他文件证明,这一笔资金转移给纳吉的真伪。”
敦马表示,反观美国司法部给予足够的说法,即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资金先流入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新加坡的数家公司和银行,最终汇入纳吉的大马银行户头,接著再透过数家银行和公司把款项汇给刘特佐。
“如果美国司法部撒谎,那就起诉这个机构。但是阿班迪和纳吉却没有这么做。”
他直言,若阿班迪对这些事情毫不知情,那么他应该辞职。
他认为,政府应该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来彻查此案。“若要调查30年前的课题,为什么却隐瞒最新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