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妇女醒觉中心(WCC)认为,国内应该要有一个有效率、可持续发展及全面性的受害者协助服务系统,以保障弱势证人,不管是孩童还是成人在法庭内的权益。
妇女醒觉中心咨询主任普列玛指出,国内目前并没有一个完善及全面性的受害协助服务系统,导致许多受害者在情绪上和程序上面对问题,如在诉讼过程感受到孤单、无助和不清楚程序等状况,最终导致诉讼不了了之。
她说,根据该中心数据显示,向警方投报的家暴和性侵案中,只有约1/3案件审结,而其中几乎有一半涉案者最终因证据不足等问题被无罪释放,这意味著只有约10%涉案者被绳之以法。
“在我们调查后发现,许多最终不了了之的案件,都是因为受害者未出庭、证人未出庭、报告未准备好等因素一再延期,而受害者因不了解法律程序、未获得支持等原因最终选择放弃诉讼。”
因此,她认为应该要建立一个全面性的受害者协助服务系统,不仅要给予受害者支持,也必须要从体制上塑造更敏感的环境。
她说,由于许多人,包括法官和律师,都不了解受害者可能面对的处境,因此不当的“协助”对他们来说可能也是一种伤害。
“受害者对司法程序的不了解造成不安,审讯过程也有可能会造成二度伤害,让他们感觉到不舒服、不被尊重和被羞辱,最终选择放弃讨回公道的机会。”
她认为应该要强制给予利益相关者相对及有系统性的培训,包括处理相关案件的律师、法官和协助单位,让他们可以更加的理解受害者的处境。
她解释,尽管有一些单位如警察、医务人员会接受相关的培训,但还不足以建立一个敏感环境来保护受害者。
她说,政府的协助会让推行受害者协助服务系统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包括可以整合出一个完整的标准作业程序或是指南。
不过,她强调,在制作标准作业程序或指南之前,应该要征求利益相关者,尤其是社会工作者的意见,并让双方谈话透明化,才能达至符合现实和有功能性的效果。
她今天在律师公会出席妇女醒觉中心和律师公会联办的“弱势证人在法庭的权益”全国咨询圆桌会议推介礼后如是说。出席者包括律师公会主席乔治瓦鲁格斯和大马人权委员会委员拿督马永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