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将在近期内与总检察署探讨修正1952年信托人(公司)法令(258号法令),确保在首相署法律事务处下注册的基金会管理人,能妥善地管理基金会事务。
她表示,这是因为国内出现越来越多以慈善为主的基金会,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法律事务处决定修正该法案,并寻求内阁的批准。
她说,258号法令自1952年生效以来,只在1981年进行“编辑上的修正”,在尔后的35年内未曾进行任何实质修正。
阿莎丽娜今天在法律事务处常月集会上致词时指出,当局也将配合258号法令的修正拟定条例,替代现有的指南,进一步讲解信托人在处理相关事务时所需遵守的条例及程序。
她补充,根据该法令,所以基金会都必须向在财政年结束的6个月内,法律事务处以及内陆税收局提呈已审计的财务报告。
“基金会也必须提呈图文并茂的年度活动报告,证实他们曾举办所申报的活动,这是为了确保基金会的透明度及诚实。”
她希望,无论是宗教、教育、文学、科研还是社会性质的基金会,都能够本著以民为本的态度,确保他们所举办的各种活动都不会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