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世界银行集团一份报告指出,大数据时代来临,国内私人领域都希望政府能公开更多资料,包括罪案、公共交通、保健、公共安全及教育方面的额外数据。
报告说,我国企业希望能够更直接地与国家统计局互动,以更好地了解及相信数据。
“民间社会、企业及学术界强烈要求各种数据的公开,但来自媒体的需求却相对较少。”
报告说,我国缺乏明确条规管制信息的发布,对访问数据的用户征收费用也造成了公开数据的障碍。
世界银行集团日前发布的《开放数据准备度评估报告》显示,许多政府机构以《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做“挡箭牌”,以便不需要公开部门内详细的数据。
一些主要的机构表达了对公开数据的不情愿,担心数据将被操纵、误解和滥用。
报告指出,由于《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OSA)仅明确列出一些项目,主要将机密资料的决策权下放予其他机构,因此造成诠释和应用层面存在差异。
“《官方机密法令》本身只涵盖小部分、针对性的政府资料,它能让所有政府部门宣布,哪些信息可归类为限制、机密或保密。实际上,这也造成了许多获取数据和资料的不确定性。”
报告表示,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过于松散。
“我国没有一个法律框架,鉴定数据是否可以被公开,使数据管理的法律环境充满了不确定性。”
报告强调,除了在希望联盟执政的槟州和雪州之外,其他州属的部门人员无法获取用以鉴定资料能否被公开的信息或法令,以致不少政府机构擅自决定,是否要公开某些资料。
没涉商业应免付费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基本的数据管理政策和程序指南,但各个机构在很大程度上仍自行决定各自的资料管理,导致政府部门内出现各种不同的数据管理方式。”
“无论如何,这些决定是在高层次的政府机构内逐案进行。他们均采取谨慎的态度,并保有对数据安全和隐私问题重要性的意识。”
此外,报告称,一些政府机构在数据访问的过程中必须缴费费用,为资料的公开增添了另一层困难。”
因此,报告建议,若数据访问的用途没有涉及商业目的,则应免除费用的缴付。
“鉴于出售数据所得的收入并不多,政府机构可考虑出售增值数据服务赚取收入,如为某客户进行数据分析,或应客户的要求收集数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