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 南方大学学院校长祝家华指出,《2017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修正案》生效后,将会让民办学院办学之路更加明确。
他在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该校的成立早于《1996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因此不受有关私人有限公司条例的约束。
在原有这个法令下,任何高等教育机构都必须由公司法令下注册的公司设立,由于注册公司涉及股权,因此对于民办非营利大学而言将造成问题。
他说,南方大学学院曾在数年前被告知,需在2017年办校执照更新之际成立私人有限公司进行注册,但去年,高教部再度召见该校代表,告知修正案事宜,因此该校可在现有的模式下继续经营。
此外,英迪国际教育集团董事长陈友信欢迎有关修正案,因为它具有伸缩性,能让不同性质的高等教育机构各取所需,间接鼓励更多非营利机构办学。
“如果可以用公司注册,也可以通过基金会注册的话,对于民办学院如拉曼大学学院及南方大学学院而言就比较方便。”
“但民办学院可以有盈馀也可以不敷,不敷的时候是由谁来负责,这一切就视基金会的条例怎么写。”
陈友信也是陈嘉庚基金会的董事。对于大同韩新传播学院是否将“捐献”给陈嘉庚基金会,他说,目前一切仍言之过早。
“我们现在也不清楚法令的内容,陈嘉庚跟韩新学院的发展言之过早,整个计划和法令还有待国会通过修正案,公布内容后再做定夺。”
另外,韩江学院副董事长拿督谢诗坚质疑有关修正案的实质意义究竟何在。他说,大马目前仅剩下3间民办学院,同时也没有其他新兴的华社民办学院,因此修正案对华社或无法提供重大帮助。
“民办学院并不容易,这20年间已经没有人再办民办学院,有的只是营利学院,因此这个修正案对将来有什么作用呢?再说,基金会要怎么组成等,也没有清楚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