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 选举委员会将会继续在没有取得庭令的半岛各州,针对选区重划进行听证会,执行选区划分的程序。
选委会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欣表示,目前只有雪州及马六甲取得暂缓执行选区划分程序的庭令,选委会暂时不得进行听证会。
举办听证会聆听各方的反对意见,向来都是选委会落实选区重划的程序之一,选委会已从去年的10月31日至今年2月28日,在半岛完成第一次的听证会,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次听证会。
选区重划的建议包括重新划分选区界限、投票站变动和更换选区名字以增加新的议席等。
莫哈末哈欣在接受《马来邮报》访问时说:“除了雪州及马六甲之外,没有其他针对选委会的庭令阻止听证会的进行。选委会将在其馀的找州属继续(举行听证会)。”
“有关庭令仅适用于雪州和马六甲,而非针对整个马来半岛。”
询及是否将针对马六甲高庭发出暂缓执行选区划分的庭令提出上诉,莫哈末哈欣回应称,“我们有30天的时间考虑是否要上诉。在做出决定之前,所有的因素都必须被纳入考量。”
甲州7名选民是在4月4日入禀马六甲高庭,以选区划分不公平,有违宪法精神为由提出司法检讨,要求选委会停止选区划分的程序,并在周五(12日)成功取得庭令。这意味著,甲州选委会第二次选区划分的听证会也必须取消,直到司法检讨审讯完成为止。
另一方面,据《马来邮报》报导,我国律师表示,选委会不能在摒除雪州和甲州听证会的情况下,将其他州属的报告提呈国会寻求通过,因为这有违我国宪法的精神。
人权律师邱进福指出,雪州及马六甲的庭令只能够暂缓选区划分程序。
“我会说,其他州属第二轮的选区划分听证会应该可以继续进行,但不能将‘马来半岛州属’的选区重划建议报告在缺少雪州及甲州报告的情况下交给首相。”
在联邦宪法第113(6)条文下,一旦选委会进行选区划分,有关划分就必须涵盖“马来半岛的州属及沙巴,砂拉越”;而“马来半岛”包括吉隆坡联邦直辖区,纳闽及布城。
律师苏仁德拉则表示,若选委会坚持将报告交予首相以提呈国会,最终得以在国会通过并颁布宪报,有关决定仍可以被挑战。
“虽然我们没有任何的先例,从未有人挑战宪报,但我认为当中仍有挑战的权利。没有任何法律阻止法庭在这件事上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