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史康振
(怡保13日讯)公正党迪遮州议员郑立慷及新邦波赖州议员陈家兴早前被控阻碍公务员执法案即将于本月杪下判,公正党已做出最坏打算,一旦两人在上述罪名下被判罪名成立,面对入狱或超过2000令吉的罚款,两人也就无缘上阵第14届全国大选!
这也意味著,公正党或在来届大选未战先败,折损两名大将。
郑立慷与陈家兴是于2015年3月27日,在吉隆坡独立广场参与和平集会时,连同其他4名社运分子试图阻止吉隆坡市政厅官员没收“革除警察总长”横幅,遭警方逮捕,随后在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法)下被控上庭。案件经过近两年多审讯后,将于本月31日下判。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不超过2年监禁,或罚款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根据联邦宪法,国州会议员若在刑事罪名下被判入狱超过1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将自动失去议员资格。
郑立慷受访时披露,来届大选将在未来一年内进行,他与陈家兴已对即将面临的裁决做了最坏打算,包括一旦被判罪名成立,被判罚款2000以上或监禁超过一年,将丧失竞选资格。
裁决将有3结果
“此案的裁决将会有3个结果,即无罪释放、罪名成立,被判罚款2000令吉或以下,或监禁少过一年,若是出现上述两种结果,我们还有机会继续上阵来届大选,反之,一旦被判罚款高于2000令吉及监禁超过一年,则将丧失上阵资格。”
郑立慷也是公正党霹州副主席,他表示,一旦出现第三种结果,即使是上诉期间进行大选,选委会依然会以法庭最后一次的裁决为依归,因此,他与陈家兴已不再符合成为候选人的资格。
“我们已做了最坏打算,如果出现第三种结果,党将安排其他适合的人选代替我们上阵,我们也不会感到难过,毕竟投入政治工作不一定要上阵大选,我们还可通过其他管道,继续争取政治改革。”
另一方面,他不排除在第二种结果下,他们两人可能会在上诉期间参选且中选后,却因提出的上诉遭高庭及上诉庭驳回,使他们必须入狱服刑,胜出的选区必须进行补选的情况出现。
“然而,党不会因此而拒绝让我们上阵来届大选,毕竟在公正党本来就有不少领袖及人民代议士遭官司缠身,再说整个上诉过程可能要耗上数年光景。”
霹州目前共有5名公正党议员,分别是郑立慷、陈家兴、十八丁蔡依霖、半港柯沙文及瓜拉古楼尤努斯。2007年加入公正党的郑立慷于第12届大选首度披甲上阵迪遮州议席,成功压下马华候选人,后在上届大选守土成功,并出任公正党霹州副主席及霹州议会党鞭。有传他来届大选有意弃州攻国,上阵丹绒马林国席。
至于陈家兴则在2008年入党,并成为该党务边国会议员李文材的政治秘书,他在2013年取代转战玻璃市的曾敏凯上阵新邦波赖州议席,目前为共公青团副团长。
两人也是该党目前在霹州5名州议员当中,其中较为活跃于党中央活动的州议员。
陈家兴:不会影响选区服务
公正党新邦波赖州议员陈家兴强调,无论法庭的裁决如何,他及迪遮州议员郑立慷的选区服务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他表示,若被判有罪,甚至无法上阵来届大选,他与郑立慷都会提出上诉。
陈家兴也是公青团全国副团长,他坦言,本身对此案的裁决并不抱有太乐观的看法,但他认为争取政治改革的过程,必定需要面对打压,所以也不会感到后悔。
他也说,从未担心本身无法上阵大选,将会影响公正党在来届大选的表现,因为该党是在野党当中,其中一个非常年轻化的政党,年轻一代的党员更是人才济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