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诚信党莎阿南国会议员卡立沙末挑战雪州宗教法第119条文失利,他较早前针对“非法传播伊斯兰知识”罪名提出3条法律问题,要求联邦法院厘清,但联邦法院今日决定驳回他的申请。
以新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劳勿斯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是援引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驳回卡立沙末针对该法律问题的申请。
根据《马新社》报导,卡立沙末的申请不具有法律理据,因此法院谕令卡立沙末支付1万令吉堂费,给雪兰莪伊斯兰教理事会。
该案的另两名承审法官是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末马洛,以及法院法官拿督阿兹雅阿里。
代表雪州伊斯兰教理事会的高级联邦律师苏珊娜向《自由今日大马》指出,法庭是基于该法律已经是成熟法律,即不是条文有争议的法律,而拒绝卡立沙末的该项申请。
卡立沙末也是诚信党宣传主任,他是因为进入清真寺讲解自己在巴勒斯坦加沙的经历,而被当局援引2003年伊斯兰教管理法令(雪州)第119(1)条文下提控,他被指在资格未被认可的情况下,在清真寺传播伊斯兰知识。
卡立沙末在今年1月19日被巴生伊斯兰法庭宣判罪名成立,被判罚款2900令吉或坐牢3个月,不过他目前正在就该裁决提出上诉。这项裁决可能影响他的国会议员资格。
卡立沙末是因为此案入禀莎阿南高庭,挑战雪州宗教法是否符合宪法,但该项申请在去年11月被上诉庭驳回,理由是该官司应直接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请。他稍后也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而今日裁决就是此项法律问题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