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团以纳吉并非“公职人员”为由,要求高庭撤销前首相敦马哈迪及另两造起诉他滥用职权,干预政府调查一马发展公司(1MDB)和26亿政治献金一案的诉讼。
纳吉代表律师拿督莫哈末哈法里占指出,以著名律师丹斯里西塞尔阿伯拉罕为首的律师团认为,作为首相、财政部长、国阵主席及巫统主席的纳吉,并不在《联邦宪法》第160(2)条文“公职人员”的定义范畴内。
换言之,敦马等两造不能以渎职罪名起诉纳吉。
他在陈词中列出公共服务、公职人员、公仆及行政人员的区别。
“西塞尔指出,有关条文阐明,所有‘行政人员’都不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范围内。谁是行政人员?他们是部长、副部长、政治秘书,所以也就包括首相及副首相,”
他说,西塞尔也在入禀书中表示,敦马等两造的律师无法证明纳吉是名公职人员,在公职行为不当,对他人造成伤害,以及具有恶意意图等。
因此,西塞尔认为,构成“渎职”罪名的条件根本不存在。
哈法里占指出,敦马等人无法在诉状中清楚表明,纳吉如何使用本身的职权对3名起诉人造成伤害。
申请冻结资产
承审本案的高庭法官阿布巴卡宣布保留判决,择日再判。现年91岁的敦马哈迪、55岁的前巫统峇都加湾区部副主席拿督斯里凯鲁丁以及42岁的前巫统浮罗交怡区部女党员阿妮娜是于去年3月23日入禀高庭,起诉纳吉渎职,指他在不诚实的情况下恶意妨碍、干预、阻止及推翻数个执法单位针对1MDB案件及26亿政治献金事件所展开的各项调查。
他们要求法庭谕令纳吉,对政府做出26亿令吉的示范性赔偿,以及4200万令吉的加重性赔偿。
敦马等2造也在去年4月19日向高庭申请庭令,以冻结纳吉的资产,直至他们起诉纳吉一案审结为止;他们也要求法庭谕令纳吉,在10天内公布个人资产。
纳吉已于4月20日入禀高庭,申请撤销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