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9日讯)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起诉《新海峡时报》4造的诽谤案今日达成庭外和解,第一答辩人南日星今日向安华及已故卡巴星做出道歉。
南日星今日是在高庭法官罗茜拉育面前,宣读这份声明。他明天或后天也将在新海峡时报刊登道歉启事。
此外,新海峡时报也承认该篇文章的标题是无根据的。安华因此接受道歉。答辩人需支付6万令吉堂费。
安华是于2015年8月20日通过代表律师,针对《新海峡时报》指他“贿赂法官及副检查司5000万令吉”的报导及一则评论,入禀法庭起诉律师南日星、《新海峡时报》记者雷淑贞、记者Adrian Lai及《新海峡时报》诽谤,索偿7000万令吉。
南日星今日在高庭内指出,他针对该篇刊登在新海峡时报,题为“证明你毫无隐瞒”的文章影射安华及卡巴星带来的负面影响,做出明确及毫无保留的道歉。
他补充,他也为本身要求安华及卡巴星公布财产以证明本身清白而做出道歉。
安华的代表律师由桑吉星及拉文等人组成,南日星的代表律师为包日星,其他3和答辩人的代表律师为伊利亚等人。
出席者尚有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旺阿兹莎,槟首长林冠英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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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代表律师在入禀书中指出,新海峡时报在2013年8月6日及2014年2月3日所刊登的题为“证明你没有什么要隐藏”报导及另一则评论,含有诽谤成分,前者的署名报导记者为雷淑贞及Adrian Lai。
入禀书指出,有关报导影射安华不专业、贪污、不诚实、没有诚信、缴付5000万令吉给卡巴星律师、贿赂法官及副检察司等,破坏其名誉。
起诉人分别向律师南日星、《新海峡时报》记者雷淑贞、记者Adrian Lai及《新海峡时报》,索偿1000万令吉、500万令吉、500万令吉及5000万令吉。
去年,南日星向法庭申请撤销此案,惟同年8月遭高庭法庭罗丝拉育驳回申请,当时南日星被谕令必须在14天内缴付4000令吉的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