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表示,任何一方都可在和平集会法令下举行集会,但前提是必须符合及遵守条规!
他指出,有2项基本条规是必须遵守,第一是集会的举办,必须是在指定一个地方聚集,并不能移动,第2则是需得到集会场地地主的批准。
“如果有关单位没有遵循这些规定,则属于非法集会,执法单位将可采取逮捕行动。”
纳兹里是于今日出席“百鼓齐鸣”二十四节令鼓首演暨马来西亚纪录大全见证仪式上,受媒体询及有关伊斯兰党将于2月18日在独立广场举办大集会一事时,如此表示。
针对前首相敦马哈迪抨击,政府出售大面积地段给外国人,将影响国内逐渐沦为外国土地一事,纳兹里回应称,在马哈迪领导的时代,也曾有过国内土地售给外国公司的情况,为何当时对方却没想到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