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讯)配合来临的圣诞节,国内贸易、合作社与消费人事务部宣布全国2016年圣诞节18项统制品顶价,有效日期从本月19日起至28日,为期10天。
贸消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指出,所有出售这18项货品的商家,除不得超过顶价出售外,同时也需要使用粉红标签标价。
他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指出,贸消部在相隔两年后,今年再把火鸡列入统制品。
他表示,基于某些因素,火鸡在2014年和2015年因一些技术问题而没有被列为统制品,但今年该部已和业者,无论是在价格和供应上都达致了协议,因此就重新列为统制品。
他说:“凡是以高过顶价出售佳节统制品的商家,将面对高达1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或者接获高达5万令吉的罚单;违法的公司则可面对高达50万令吉罚款,或接获最高25万令吉的罚单。 ”
须放红色标签
他指出,没有置放属于统制品的红色价格标签的个人,可面对1万令吉的罚款或5000令吉的罚单;商家则可被罚款达2万令吉和面对1万令吉的罚单。
他也指出,该部落实佳节统制品价格多年,并对犯错商家的数量逐年减少感到欣慰。
他表示,贸消部执法单位也会在这段期间,监督这些统制品的价格。
他促请民众,一旦发现商家擅自调高统制品的物价,可向贸消部执法单位投报,电话是1-800-886-800或电邮e-aduan@kpdnkk.gov.my。
出席新闻发布会者还包括贸消部副部长拿督亨利逊阿贡及秘书长拿督斯里嘉米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