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第二度因肛交罪名成立而被判入狱的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能否迎来转机,推翻裁决、摆脱罪名,甚至征战下一届大选,答案就在明天!
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是在今年10月12日聆听了申请人及答辩人双方约5小时的陈词后,决定保留判决,并择定于明日(周三)下判。
其他四司为东马大法官丹斯里理察马兰尊、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哈山拉、拿督斯里阿布沙马以及丹斯里扎哈拉依布拉欣。
届时,将会出现两种可能性,一是联邦法院推翻上诉庭判处安华肛交罪名成立的裁决,宣判他无罪释放;二是,安华司法检讨的申请被驳回,继续在狱中服刑。
安华若能在明日摆脱罪名顺利恢复自由身,有望参与在2018届满的第14届大选;反之,在2015年被判入狱5年的他,将与大选擦身而过。
不过,第三种可能性是,法院或会批准安华的另一项替代申请,即谕令上诉庭重新审理控方所提出的上诉,上诉庭必须重新开审,以决定是否要维持2014年3月7日推翻吉隆坡高庭宣判安华无罪释放的判决。
以前联邦法院大法官哥巴斯里南为首的安华代表律师团表示,安华肛交案是一场政治阴谋。
1998年首次被控
他曾指出,联邦法院于2015年2月10日驳回安华上诉申请的15分钟之后,首相署神速对外发表文告抨击安华,令人费解;他也质疑安华前助理赛夫精液样本的完整性,事关他在肛交发生56小时之后才接受验身,在他身上所采集的脱氧核糖核酸样本或已变质。
安华是于1998年9月首次在肛交罪名下被控,随后,他在2000年被判肛交罪成,入狱9年;不过,联邦法院在2004年裁决安华肛交案上诉得直,撤销罪名及刑罚。
现年69岁的安华,再度于2008年6月26日被控与前助理赛夫肛交,抵触《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尽管高庭在2012年1月9日宣判安华无罪,但上诉庭于2014年3月7日经过短短两天的审讯之后,一致推翻高庭裁决,改判安华肛交罪成,入狱5年。
2015年2月10日,联邦法院宣判安华上诉失败,安华立即被送入双溪毛糯监狱服刑。尔后,安华的家属也几番争取释放安华,包括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等,但均宣告失败;其中,伊斯兰法庭也于本月5日驳回安华的上诉申请,并指安华无法提出有力证据。
安华随后以本身遭到误判及不公为由,向联邦法院入禀司法审核,挑战第二次肛交案罪成的裁决;要求联邦法院援引《1995年联邦法院条规》第137条,以检讨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领导的联邦法院五司,在去年2月10日的判决。
迄今,安华已经服刑了1年又10个月,由于他已经行使了两次提出上诉的机会,因此明日将是决定安华命运的关键裁决。
公正党也将于明日在法庭外举行集会,表达对安华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