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城9日讯)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至今已开出94张总额345万令吉的罚单,在《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下滥用社交媒体及犯下其他罪行的人士及公司,该委员会指出,这94张罚单中有40张总额166万令吉的罚单是在今年11月发出,其余54张共179万令吉的罚单,是在今年2月至9月期间开出。
委员会今日发表文告表示,单在11月份一个月内开出的罚单数量,比其他的月份还多,是因为涉及各种罪行,其中大部分是许多电讯公司犯下同样的错误,即无法证实预付Sim卡登记者的真实文件,犯下该错误最高可被罚款5万令吉。
7电讯公司受罚
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表示,该委员会在11月所发出的40张罚单中,有32张是涉及国内7家电讯公司,其中包括明讯(Maxis)、UMobile、数码网络(Digi)、TuneTalk、天地通(Celcom)、XOX移动电讯及Altel公司。
文告强调,这7间电讯公司是基于无法证明申请预付Sim卡者的真实身份以及申请预付卡目的,该委员会才向公司开出罚单。根据公共预付电话最终使用者注册准则,电讯公司必须证明申请者的真实身份以及其申请目的。
除此之外,委员会开出了3张价值6万令吉的罚单予电台及电视台,因为他们分别触犯了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06(3)条文,接获罚单的电台包括OneFM(3万令吉)、东亚卫星广播网络系统(2万令吉)以及NTV7(1万令吉)。
委员会补充,该委员会也开出了一张2万令吉的罚单予redOne网络公司,因为该公司没有遵守服务素质的标准,已触犯了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105(3)条文;UMobile有限公司也因触犯了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188(2)条文,而接获了一张5000令吉罚单。
3人士各罚1万
同时,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也发出了3张分别1万令吉的罚单予3名触犯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的人士,因为他们透过Whatsapp、推特及短信发出含有色情及攻击性的简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