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国际人道与伦理联合会(IHEU)公布2016年自由思想(Freedom of Thought)报告,大马在非宗教的权利和待遇被评为“侵略者”(grave violators)。
报告指出,大马在上述的评级,与毗邻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如印尼和汶莱同等级,即在东南亚属于表现最不好的国家。
在本周公布的国际人道与伦理联合会2016年自由思想报告指出,大马的思想和言论自由非常糟糕,马来民族通过执法和同质的宗教身份,包括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对一个国家进行掌控,且有两个州属强制实施强制死亡法。
该报告把大马在“宪法和政府”以及“教育和儿童权益”的评级为4分,而在“家庭、社区、社会、宗教法庭和法庭”以及“人道主义价值观的言论自由”评级为5分。
报告说,两个州属对于“叛教”罪行处以死刑的是吉兰丹和登嘉楼,这两州的州政府分别在1993年和2002年通过伊斯兰刑事法。
报告指出,目前,伊斯兰法庭可判处的刑罚有限,在《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下也不能判处死刑,而这也是伊斯兰党和巫统正在寻求修正的法令。
报告也说,在大马倡导世俗主义或教会分离是非法的,又或会被压制。
报告指出,大马在整体评级上获得4.5分,印尼也同样获得4.5分;而汶莱只得到4.75分。5分的评级为最低分。
“柬埔寨、新加坡、菲律宾和东帝汶的评级在东南亚区域最高,同得3分。”
今年的报告发现,多数国家并不尊重人权、无神论者或没有宗教信仰者。
报告也指出,大马是在12个国家中,即和阿富汗、伊朗、马尔代夫、毛里塔尼亚、尼日利亚、卡塔尔、沙特阿拉伯、索马里、苏丹、阿拉伯和也门在叛教的罪行上,处于死刑的处罚。
自2012年起,该报告是由专家,从各方和国际人道与伦理联合会成员所获得的资料编写的。国际人道与伦理联合会是人权、无神论者和世俗者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