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卫生部总监拿督诺希山指出,吉兰丹丹那美拉中央医院没有依照婴儿出院手续,所以“偷婴案”才会发生。
他说,该医院的医护人员以及当时执勤的保安人员,在安排婴儿出院时没有根据完整的出院程序,以确认婴儿父母的身份。
他表示,根据2007年卫生总监通令,院方在婴儿刚出生时必须使用姓名标签或手环,扣在母亲及婴儿的手上,而标签上必须写明母亲的姓名、婴儿出生日期及性别。
他补充,婴儿在被带出婴儿房前,院方也必须检查婴儿的身份标签。
他今日针对丹那美拉中央医院于周二(15日)发生一名婴儿遭偷走事件发文告表示,医院的错误处理出院手续,已违反了2007年卫生总监通令(Bil1/2007)第一项:卫生部医院的婴儿安全控制系统指南。
他说,无论是政府或私人医院,都不应再发生类似事件,因此该部已指示这所医院,要求院方改善婴儿出院程序,避免再次发生相同事件。
他透露,该部除了命令该医院根据卫生部所定制的婴儿安全控制系统指南以外,也要求院方使用“等待卡”让欲喂乳的母亲排队;欲带婴儿出婴儿室的母亲必须携带身份证,若母亲不在场,婴儿的父亲或是家属必须携带母亲的身份证及结婚证等安全条规。
他提醒,所有医院应该重新检查医院的出院手续以提高医院的安全性。
诺希山解释,丹那美拉中央医院偷婴案件是发生在周二傍晚探访时间,当时有许多访客进出病房,而在该医院分娩的当事人在晚上约8时30分到婴儿室欲哺乳,却发现孩子被不明情侣抱走。
他说,院方见状后便立即报警,并在经过调查后在同一天晚上援引刑事法典363条文逮捕及扣留涉及抱走婴儿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