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国会议员必须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任,不能滥用本身享有的豁免权。
她今日发文告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63条文,国会议员的豁免权,必须符合4个事项。
“该条文清楚阐明,他们在国会上下议院可以挑起的问题,因此国会议员不能任意发言,或是随意行动,导致国会名誉受损。”
她提醒说,每个国会议员都必须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不能滥用豁免权。
“更让人失望的是,有国会议员质疑和不尊重国会下议院议长的地位,这做法可以被视为侮辱国会。”
她说,国会议员应该用国会会议辩论对人民利益的课题,包括本身国会选区的课题。
巫统3名前部长因为上周在国会下议院挑起一马发展公司的课题而遭到抨击,反对党护航指国会议员在议会享有豁免权,不过负责掌管国会事务的阿莎丽娜今日做出驳斥。
阿莎丽娜表示,任何曾经担任内阁部长的国会议员必须遵守他们宣誓时许下的原则,而有关宣誓是在1972年机密法令底下的。
她说,警方要调查任何国会议员时,大家无需反应过度,警方是接获投报,才会展开行动。“至于会不会被对付,就要视乎警方的调查结果,太早下定论也不好。”
前副首相丹斯里幕尤丁、前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和前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拿督斯沙菲宜阿达日前在国会辩论时批评1MDB课题,遭一马来组织报案,指这些前部长泄漏1MDB的机密,促警方采取行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