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 )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昨日被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逐出特别议会厅,班迪卡今日警告,国会议员勿再嘲讽议长,否则他将援引第44(2)条文,将议员逐出议会厅。
班迪卡今午下议院会议开始前,援引议会常规99条文指出,议长对议会常规的诠释,是最终的诠释。
他表示,林立迎在特别议会厅内指他不是民选代表,更说他是这个议会殿堂的耻辱。“如果我是这个议会殿堂的耻辱,我必须退位,这样全部人都是耻辱,都需要退位了。”
他也表示,他还得知木威国会议员倪可汉说议长应该被送交国会特权委员会查办,但他从来未听过史上会有这种事情,对方不是在挑衅他,就是在威胁他。
他提醒议员,根据议会常规第4条,议长也是被国会议员选出来的,当时另一名人选是前法官,而他也算是人民代议士选出来的。
第13届国会在2013年6月开会时,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议长选举,结果班迪卡当时以133票击退反对党提名的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阿都卡迪苏莱,后者只得89票。
班迪卡直言,“身为议长,我会执行我的义务,我有权援引议会常规做出任何裁示。如果你不认同,请看议会常规第43条(不要侮辱议长)。否则,我就会动用议会常规第44(2)条。”
根据议会常规第44(2)条文,任何议员若是行为不端正或是侮辱议会,或是不理会议长权力者,将被逐出议会厅不超过10天。这名议员必须马上离开议会厅。
该条文也指出,如果禁足期间会议已经结束,剩馀天数则会被带到下次会议,除非国会解散。如果议长没有阐明被逐出多久,就要被视为禁足2天(包括被逐出议会厅的当天)。
林立迎是周二在特别议会厅内,因为不满国会禁止辩论1MDB公司的美国司法部官司,而在特别议会厅内遭议长训话。
尽管他当时要准备提出财政预算案给吉隆坡市政局拨款的课题时,但他在不到3分钟时间内就被议长赶出办公室,他也当场回呛班迪卡说,“我们是民选代表,但你也不过是大马一号高官所委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