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雪州政府今天入禀吉隆坡高庭提出司法检讨申请,寻求宣判停止选举委员会建议的新选区划分。
根据雪州政府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雪州政府将大马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欣、秘书拿督阿都干尼列为本案答辩人,目的是寻求高庭宣判选举委员会9月15日公布的选区划分通知、雪兰莪国州议席重新分配建议、选区划分的选民名册、以及雪州选区计划草案,均为无效,并要求撤销。
雪州政府在诉状中指,选举委员会现在的选区划分建议违反宪法,不符合联邦宪法第113(2)条文,以及13附录第2(c)和2(d)项。
第2(c)项规定,除了某些情况外,州内每个选区的选民人数应该大致相等;第2(d)项规定,需要考虑改动选区造成的不便,以及维护地方关联性。
雪州政府也称,选区划分建议与联邦宪法第13附录第3节有所出入,因为没有采用雪州最新的选民名册,而且是依据不准确的选民名册来进行划分。同时,也寻求高庭宣判选举委员会的选区划分缺乏细节,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因此是无效的。
雪州政府也要求,能够强制选举委员会发布新的通知,提出真正遵守联邦宪法第13附录的新建议,并根据最新的选民名册来划分,改正和更新雪州13万6272名选民的住址和资料。
此外,新建议和通知内容必须有选区划分后造成的具体影响,使普通选民、本地机构或州政府可以行使宪法权力提出申述,包括提供详细的划分地图、国州议席分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