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傍晚6时45分
(吉隆坡18日讯)由于政府在国会首日提呈多项法案,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呈的修正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个人动议,往后挪至国会议程第7项。若按照国会“政府事务优先”的惯例,该动议相信暂时不会被辩论。
该个人动议虽在周一被排在国会首日议程的第4项,但下议院仅来得及进行到第2项议程,因此这个被视为落实伊刑法的个人动议仍无缘在国会辩论。
根据今日国会议程,今天辩论环节是处理《沙巴律师条例修正案》二读,接著是本周一才提呈的《2016年亚洲投资银行法案》、《2016年城市及乡区规划法案(修正案)》 、《2016年法庭(民事诉讼程序)法案》以及《2016年伊斯兰法律管理(联邦直辖区)法案》 。
这些法案过后的第6项,则是财政部提呈的一项动议,第7项才是哈迪阿旺的个人动议。
一般来说,这种个人动议几乎都是不见天日,从未有在国会议会厅内被辩论的机会,但掌管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在今年第2季国会中突然将哈迪阿旺的个人动议动议挪前,使得哈迪阿旺有机会将动议呈上议会厅。
阿莎丽娜也可能在本季国会中再度动用有关权力,将哈迪阿旺的法案挪前辩论。不过,国会下议院在本周五就会提呈2017年财政预算案,并且会耗费大约两周进行辩论,因此该段期间料不会有伊刑法个人动议亮相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