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马佛青)积极看待政府将于即将召开的国会,提呈修改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交由民事法庭审理民事法令下注册的婚姻与离婚案,以解决因配偶改教所衍生出的种种问题。
马佛青认同政府基于以下3大原则,而提出修改。(一)民事法庭处理任何在民事法令下注册的婚姻与离婚案,以确保孩子的抚养权与至成人的生活受保障、(二)双方可在民事法庭处理离婚案,并在事后各自选择新生活、(三)解决因配偶突然改教而出现民事法庭或伊斯兰法庭的权限纠纷,确保法律出现的灰色地带有完善的解决方案。
马佛青今日在文告也吁请政府严正看待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于今年5月,向国会提呈一项修正动议以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裁判权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