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马来西亚起重机协会主席曾嘉锦强调,从2010年起,塔吊(塔式起重机)必须由本地员工操作,员工也需通过大马职业安全与卫生局(JKKP)的培训,考获塔吊驾照,才可操作塔吊。
不过,根据报导,“吊勾砸死24岁女司机案”的塔吊操作者是一名印尼外劳,而他在事发后已畏罪潜逃。
曾嘉锦受访《东方日报》时指出,若证实上述案件的塔吊操作者是有外劳操作,那就属于违法。
他说,当塔吊车吊起大型的建筑原料,操作员是无法观察到所有范围的情况,因此,在进行吊秤工作时,必须由一名“讯号员”指挥操作员,确保不会失误。
“同时,承包商需每月检查一次塔吊的安全性,然后呈交完整的报告予大马职业安全与卫生局。”
他强调,塔吊需定期保养和维修,而且在工程期间,塔吊的长臂不能超出工地范围,因此,他认为部分意外事故,都是人为疏忽所致。
他补充,承包商在展开大型工程前,也须先获得大马职业安全与卫生局批准的执照,才能在工地内操作塔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