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今日通过代表律师,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宣判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违宪,禁止该法令的推行。
目前正在狱中服刑的安华是通过律师拉蒂花和苏仁德兰,于今日入禀法庭。到庭的还包括安华妻子兼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旺阿兹莎、副主席蔡添强和西华拉沙等人。
苏仁德兰透露,安华以国安会法令违宪和毫无法律效用为由,对我国政府和国家安全理事会提出诉讼。
“根据《联邦宪法》第66(4)条文阐明,即使没有国家元首的御准,任何法案在30天后将自动通过。国阵政府试图以有关条文来通过国安会法令是违宪,并且没有法律效用的。”
《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已经在宪报颁布,并于8月1日开始生效。
苏仁德兰表示,昨天是我国民主黑暗的一天,惟今天安华将会带领,为国家民主进行斗争。
拉蒂花补充,自我国独立以来,没有元首御准,任何一个法案都不能在国会上通过;惟1983年、1984年和1994年,我国所修订的法案陆续褫夺了国家元首所拥有的权力。
她表示,若国阵政府想要通过一项法案,只需等待30天就能自动被通过。
“就此案而言,最高统治者已经表达了对这个法案的不满,惟政府却一意孤行。因此安华现在要恢复国家元首的权限,并确保我国拥有一套有效的制衡与约束机制。”
拉蒂花在记者会结束后也对媒体表示,国安会法令其实只是变相的内安法令和紧急法令。
“他们以‘首相’的字眼来取代‘国家元首’,让首相可以大幅扩权。”
她指出,国安会法令的危险之处在于首相能够随时宣布,任何一个地区为“安全区”。
“当你一开始宣布(紧急状态),所有权力将会被冻结,这是一步非常危险的棋。所以我们必须申请庭令,禁止国安会法令运行。”
询及是否会觐见与国家元首或与统治者理事会成员会商此事件,拉蒂法表示他们将会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