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教总主席王超群和董总主席拿督刘利民等人挑战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于去年双十特大修章的合法性一案,今日在高庭败诉。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今日发文告说,法庭今早在审讯中宣判王超群等人败诉,并谕令王等缴付堂费共2万令吉,分别为1万令吉予国内贸消部,以及1万令吉予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
文告说,法官是基于该公司所召开之特别会员大会以及提呈修改章程的文件,皆符合公司章程与组织条例和公司法令的程序,而贸消部长也为此批准了本公司修改章程的申请。
“既然是依据程序,而程序上也没有出错,特别会员大会和修改章程的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早前有会员不赞成修改章程,应该出席特别会员大会提出反对。另外,法庭于5月13日给予的暂缓执行指示(Stay Order)也随著此次官司了结而取消。”
挑战特大合法性
文告说,一如既往,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全体同仁本著维护与发展华文高等教育的决心,将继续为新纪元学院的发展做出努力。
以叶新田为首的董教总教育中心在董总风波爆发后,在2015年10月10日召开特大,在短短5分钟内通过修改章程议案,让该中心董事从31人增加至35人,个人董事增至25人,三机构代表却被削减人数至每个机构各2人。
因此,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过后向法庭申请司法检讨,挑战双十特大的合法性,但今日已告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