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时事评论员黄进发表示,若槟闪电州选开出好成绩,选民给予明确委托,希联就能更有利地去面对首长林冠英的贪污官司。
他说,表面上的闪电州选,实际上是让人民对总检察长提控林冠英案件进行表决,若州选的结果是行动党大胜,国阵会感受到压力,希联获得人民更明显的委托,就能以民意去面对官司。
询及希联闪电选举的做法是否冒险,他表示无法判断,行动党对本身的形势局面最清楚。
宪法允许解散议会
倘若希联真的因为林冠英官司案而解散州议会,他说,在制度上,我国宪法是允许一州之长解散议会的。
有人认为在这个时候进行州选是劳民伤财的做法,他强调,选举本来就是劳民伤财的,在我国的制度下,州选举和中央大选并没有规定要同时进行。
至于提早解散议会是辜负选民的说法,他反问,若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明日决定解散国会进行大选,那槟州是应该跟从解散或坚持5年服务期限?
他提醒,离槟州议员宣誓就职日期已超过3年,此刻已无法进行补选,因此随时都会有不确定性因素发生,选举就是让选民有选择、以选票表态的途径,而不是询问,“为什么要让我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