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警告,父母拒绝按照卫生部的建议为孩子注射疫苗,而导致疾病的传播或危及孩子的性命,可被视为是一种危害孩童的行为。
妇女部劝告负责照顾孩子的父母,遵守卫生部的建议,以确保孩子的健康。
该部今发表声明,2001年儿童法令第31条文阐明,任何人若危害孩童,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2001年儿童法令修正案已分别于2016年4月6日及5月4日,在下议院及上议院取得通过,目前正在准备宪报颁布及落实。该修正案加强第31条文的惩罚至最高监禁20年及罚款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