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末耶谷表明,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所提呈的《2016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案》,确实是为伊斯兰刑事法铺路。
他代表丹州政府,感谢国阵中央政府和来自巫统的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让这项法案得以提呈到国会辩论。
他也恭贺并感谢哈迪阿旺,把这项法案带到国会。
虽然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异口同声表示,哈迪提呈的法案与无关伊刑法,试图减轻社会上的反弹,但阿末耶谷的说辞却已承认,这项法案确实为伊刑法而来。
据伊党党报《哈拉卡》的报导,阿末耶谷希望,有关法案在来临的国会会议,能获得全体穆斯林国会议员的支持。
“如果上苍是这样安排的话,丹州将会成为国内首个对犯错的穆斯林,执行伊刑法的州属。”
他说,非穆斯林不需对落实伊刑法感到害怕,因为这项法律不会影响他们。”
“祝愿无论是来自什么政党的各方,只要是坚持要伊刑法的人,都能获得重大的奖励。”
阿末耶谷表示,伊党在23年前已经开始工作,以便伊刑法能在丹州落实,在1993年11月通过了《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二》修正法案。
到了2015年3月19日,伊党所领导的丹州政府,在获得44名朝野议员的支持下,一致通过《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法典而(2015年)修正法案》。
该法案是针对原有的法案进行修正,包括阐明伊刑法仅限成熟且头脑健全的穆斯林,删除非穆斯林也可在伊刑法下受到制裁的选项。
有关修正法案共修改37项条文,其中主要4项,包括列明豁免偷窃者被截肢的条件、将夫妻之间的肛交行为列为罪行、举报通奸者可目击口供或证物供证来免除诬告罪行,以及伊刑法仅适用于穆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