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28日讯)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表示,他提呈到国会下议院的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的私人法案,是为了扩大伊斯兰法庭的权限, 而非是要在吉兰丹落实伊斯兰刑事法。
他强调,这项私人法案只是要加强伊斯兰法庭的地位。
“这不是伊刑法法案,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件事情。”
哈迪阿旺昨晚在伊党大港国会议席补选行动中心,宣布伊党将由中路州议员阿都拉尼上阵大港国席补选的活动后的记者者上,如此表示。
哈迪阿旺所提呈的私人法案,指称是要求加强伊斯兰法庭的刑罚限制,死刑除外。目前伊斯兰法庭只是能实施最高监禁3年、罚款5000令吉与6鞭刑罚的刑罚。
这项私人法案只要在国会获得简单多数票,就能在国会通过,不过哈迪阿旺在上周四结束的国会下议院会议中,要求这项法案展延到下季会议。
哈迪阿旺也提到因民主行动党对这项修法感到害怕,才会挑起这争议。
“在修法的课题上,我看到行动党的议程,是要将伊斯兰教塑造成不好的形象。他们在担心这项法令会获得非穆斯林的支持。”
他表示,要求修正有关法案,只是要加强伊斯兰法庭的权限,如可以执行伊斯兰的鞭打刑罚。
他补充,有关的法案修正并没有包括要求执行刑事法的刑罚,如截肢和石刑。“这不包括涵盖或包括所有刑罚和诬告,诬告是指不正当性行为的指控。”
他强调,这项私人法案只涉及穆斯林,并没有关系到非穆斯林。
哈迪阿旺也反问,我国联邦宪法阐明,伊斯兰教是官方宗教,其它宗教可以有宗教自由,他不解为何穆斯林却不能享有自己宗教自由呢?
除了行动党抗议这项私人法案,国阵成员党如国大党、马华、民政党和人联党都批评哈迪阿旺的做法,认为此事违反了联邦宪法第8条款,即所有人民都是平等。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马华等国阵成员党公开批评哈迪阿旺,但他在昨晚记者会上,却称赞这些国阵成员党,比行动党更了解这项私人法案。
伊斯兰党昨晚宣布两场国会议席补选候选人,即雪州大港补选,由该党雪州中路州议员阿都拉尼上阵,霹雳州妇女组主席娜吉哈都莎丽娜则出战江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