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备受争议的《2015年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法案》和《2015证据(修正)法案》终于在今日于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
这项曾遭朝野议员联手撤回的《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于周二(17日)再度提呈国会下议院二读。
这次《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已经做出6项更正,包括修改被指赋予警方国大权利的条文。
这项法案是由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南希苏克丽提呈,而被修改后的数项争议性条文包括,允许法官在被告畏罪潜逃后,继续进行审讯并作出下判;熟悉黑帮组织结构的专家,他们对于相关组织的仪式、标志和手势所做的相关报告,可以作为呈堂证据。
为了鼓励公众踊跃参与打击犯罪,《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也提高了赏金,从原本的100令吉提升至1000至1万令吉之间,以奖励成功协助警方捉拿罪犯的人士。
虽然在野党仍对本次《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感到担忧,并希望政府能够作出在作出改善,但该修正案今天在下议院三读通过。同时,《2015证据(修正)法案》也一并三读通过。
2015年4月8日,《2015年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法案》提呈国会下议院,却在国会后座议员以及反对党国会议员联手施压的情况下,连同《2015年证据(修正)法案》一同撤回。
国阵后座议员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拿督邦莫达率领一众国阵议员,接二连三的批评《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他们认为这项与《防恐法案》相关的修正案,违反了大马三权分立的精神,并赋予警方过大的权利。
他们不满政府在提呈这项法案前,未咨询国阵后座议员的意见,导致国阵议员突然倒戈反对该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