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曾经在去年遭朝野议员联手施压下撤回的《2015年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法案》,在修改争议性条文后,今天重新提呈国会二读。
首相署部长南希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重新提呈法案时说,政府与总检察署商讨后,并已经修改数项争议性的条文,包括被指赋予警方过大的权力的事项,新的版本都已经做出改进。
这项法案的重点包括,修改现有条文,允许法官在被告畏罪潜逃后,继续进行审讯并做出下判。法案指出,一旦被告潜逃之后,除了死刑及终身监禁的判决外,法官可以在被告不在场情况下判。
这项修正是基于一些法庭案件,在开审前或审讯期间,罪犯已经畏罪潜逃。
法案允许法官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案件的审理过程,尽早让案情审结。
法案也指出,为了对付黑帮组织,熟悉黑帮组织结构的专家,他们对于相关组织的仪式、标志、手势的所做出的报告,可作为呈堂证据。
法案说,有关的报告,主要是作为指证特定人士确实是特定黑帮组织的成员。
捉拿罪犯赏金提高
为了鼓励公众踊跃参与打击罪犯,法案也提高赏金,以奖励成功协助警方捉拿罪犯的人士,赏金从之前的100令吉,提高至1000令吉至1万令吉之间。
法案也指出,有关赏金将改由内政部长发出。在此之前,是由法官决定发出这笔赏金。政府在去年为了打击恐怖主义时,一口气提呈两项新法案和修正5项法令。
但是在进行二读辩论时,国阵后座议员突然出击,与在野党国会议员联手施压,最后迫使政府撤回《2015年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法案》及《2015年证据(修正)法案》。
当时,国阵后座议员在京那峇当岸国会议员拿督邦莫达率领下,接二连三批评《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并指法案违反我国三权分立的精神,并赋予警方过大的权力。
他们也不满政府提呈这项法案前,没有谘询国阵后座议员的意见。结果,时任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旺朱乃迪宣布,将《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撤回。此决定也影响到另一条相关《证据修正案》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