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高庭裁决,劳勿澳洲金矿私人有限公司无法证明反山埃委员会副主席丘雪梨所发表言论构成诽谤,因此驳回该公司对丘雪梨的诽谤诉讼,并谕令该公司支付2万堂费给丘雪梨。
高庭法官拿督杨惠婵今早就澳洲金矿公司起诉丘雪梨诽谤一案宣读判词时指出,起诉人必须证明答辩人所发表的有关起诉方的言论是不实内容、有关言论是出于恶意以及有关言论直接或自然造成起诉人蒙受特定损失。
劳勿澳洲金矿私人有限公司起诉丘雪梨在两篇媒体报导中出言诽谤该公司,所涉及的内容包括山埃采金对居民健康的影响以及金矿公司为当地居民所带来的就业机会。
她指出,起诉人指责答辩人在新闻发布会上所发表的健康调查报告为诽谤性言论,然而,起诉人却不曾传召有关调查报告中所随机访问的383名居民出庭供证,更没有举证他们未因起诉方使用山埃采金而面对健康问题。
她也说,起诉人也未针对第二项被指具有诽谤性言论的报导,传召报导有关新闻的记者出庭供证,以证明答辩人曾发表过有关的言论。
基于上述两项理由,法官认为,起诉方无法证明答辩方所发表的言论为不实内容。
法官继指,起诉人未向法庭举证,以证实答辩人是出于恶意而表达相关管的言论。
她说,丘雪梨是反山埃委员会副主席,而该委员会是关切武吉公满居民健康及福祉的利益群体,丘雪梨当时只是在发表该委员会的民调结果。
“答辩人肯定是以该委员会的身份及职位发表有关报告,起诉人无法凭著答辩人在新闻发布会中念出民调报告结果,证明答辩人针对起诉人,恶意发布有关调查结果。”
杨惠婵强调,起诉人未能证明答辩人的言论为不实且存于恶意,因此不构成答辩人的言论直接或自然对起诉人构成特定损失之说。
劳勿澳洲金矿私人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针对《当今大马》及《自由今日大马》的两篇报导,分别起诉丘雪梨、反山埃委员会主席黄金雄及秘书丘惠豪3人对该公司发表诽谤性言论。
期间,黄金雄及丘惠豪相继为本身的言论向金矿公司道歉,该公司也撤销针对他们的诉讼,然而,丘雪梨坚持不道歉,令案件进入正式的审讯阶段。
武吉公满居民今早清晨5时许就承包巴士,从劳勿赴吉隆坡为丘雪梨打气,随著法庭宣判丘雪梨胜诉,居民们在庭外笑著举起反山埃手势,并高喊“禁止山埃”口号。
资料档:
2008年3月21日,反山埃委员会入吉隆坡高庭,将环境部总监及劳勿澳洲金矿私人有限公司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要求法庭宣判金矿公司所提呈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没有遵守环境素质法令条款的需求及指南,并要金矿公司暂停一切采金活动,直到环境局针对新报告作出决定为止。
村民于2006年10月发现该公司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政府批准在当地使用有毒化学品山埃开采金矿。
矿场与武吉公满新村毗邻,最靠近矿场的民宅距离矿湖不及10公尺,而且离开当地学校也仅300公尺。
不过,高庭在2009年裁决,环境局早已在1997年批准一份环境评估报告(EIA),并发出开采准证予金矿公司,村民只能在首份环境评估报告出炉后的40天内提出申请司法审核。
委员会曾向上诉庭及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但最终还是被驳回。
2012年6月,反山埃委员会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发布针对居民所进行的抽样民调结果,金矿公司尔后针对《当今大马》及《自由今日大马》的报导,起诉有关两家媒体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