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女权意识抬头,各国制定一套家庭暴力法令保障女性在家庭的安全。然而随著时代的进步,家庭暴力法令已不单只是保护家中女性的法案,更是延伸至家庭中所有的成员。
周本兴律师提到,马来西亚的家庭法力法令于1994年在国会中通过,当时的家庭暴力行为还非常粗浅,没有很全面性,直到2012年才做出修订。
他说,根据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对家暴的行为形容为,蓄意或尝试导致受害者生活在肉体受到伤害;加害者在知道其行为,会带来受害者伤害并导致受害者受伤;强迫受害者进行性行为或其他行为;违反受害者的意愿而禁锢对方;或蓄意毁坏财物干扰受害者的生活。
惟,他指出,当时的法令,还没有包括对受害者的心灵创伤。
他表示,虽然1994年家暴法令出现,但法律是随著时代不断改变,因此在2012年,又有女性组织站出来说除了肉体上的伤害,也应该将心灵虐待归纳家庭暴力。
“大马政府在听取了政府的建议后,因此在2012年宪报颁布了家庭暴力的修订案。除了肉体上的伤害,这次也增加了导致心灵虐待,即情绪受到的伤害。”
他提到,肉体上的伤害最起码会体现出来,如瘀伤和伤口等,但要如何去区别心灵伤害呢?这样的情况很容易被滥用。
周本兴说,目前法令并没有特别阐明如何界定,也未有案例可做参考。但他本身认为,心灵伤害是加害者做出导致受害者非常害怕,或让他们产生恐惧感,又或者导致其心灵疾病的伤害。
他指出,心灵伤害并非自己说了算,受害者为了鉴定本身说法的真伪,必须通过政府任何的医药鉴定师,获得认证书证明本身长期在因为某种行为,心灵受到莫大的伤害。
他表示,家暴法令其实非常广泛,未必只是保护女性,更是保护所有的家庭成员,如爸爸、妈妈、孩子、兄弟姐妹,以及住在那间家里所有的人,包括公公婆婆、叔叔阿姨等,都有权在家庭暴力法令下,受到一定的保障。
周本兴提到,当警方接到受害者的家暴投诉时,而案件又正在调查过程中,受害者都可以要求申请暂时保护令。
任何人一旦遭遇家庭暴力,可致电妇女援助中心(03-79563488),以获得必要的帮助。
嘉宾DJ:周本兴律师
电台主持人:丘淑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