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民主行动党纪律委员会基于马六甲行动党派系之争严重损害党的声誉,决定对涉及的马六甲州行动党两名州委沈同钦及吴良山采取行动,即中止他俩党籍一年,即日起生效。
民主行动党纪律委员会秘书戴新标指出,纪委会已致函沈同钦及吴良山告知上述纪律行动,沈同钦及吴良山的党籍将在期限届满后恢复。
他今日发表文告表示,纪委会是就马六甲州基层对沈同钦及吴良山作出多项书面投诉和指控,以及先后召开数次纪委会听证会,聆听各造的解释和陈词后作出以上决定。
“首个事项是关系到沈同钦及吴良山,与党员黄和平医生因一宗私人法律诉讼败诉之后,沈、吴两人在许多场合发表违反党纪的言论,而有关声明是完全没有根据、不恰当和存有误导性的。”
他说,沈、吴两人与黄和平之间的案件,法庭已在2015年9月15日作出裁决;但在同一天,两人却误导地宣称这宗诽谤诉讼是党采取的报复行动;随后,根据媒体在2015年10月4日的报道,党及党领导层被沈、吴两人恶意地归咎责任。
解释无法让人信服
他指出,虽然沈、吴两人在2015年10月23日的听证会上有被给予机会作出解释,但他俩却无法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沈、吴随后也不断重复和持续对党作出各种没有根据、不真实和误导媒体的声明,这已严重损害党的声誉。
戴新标表示,第二个事项是关系到在2015年11月1日,沈、吴以“正义联盟”的名义在马六甲培风中学举办的筹款晚宴上,在发表演讲时作出眨损党的指控。
他说,更甚的是在有关晚宴上,被开除党籍的前党员被允许上台演讲,恣意攻讦和污蔑党领导,并作出羞辱党员的谈话;有关晚宴似乎不仅仅是为了筹募法律基金,而是有意图地对党领导层作出抨击和误导群众,陷党于不义。
“即便在12月18日的纪委会听证会上被要求解释上述事项,但沈、吴也无法也给予一个令人满意的解答。”
他指出,行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会议上已议决,所有党的一切事宜,包括任何性质的争端,都必须只能通过党内渠道来处理,任何党员被发现向媒体公布任何争端和没有遵从这项指示,将交由党纪律委员会来处理。
戴新标说,虽然纪委会充分意识到沈、吴过去多年来对党所作出的贡献与服务,可是,鉴于以上所述,纪委会认为有必要采取严厉的对付行动,于是决定中止沈、吴两人的党籍一年。
他表示,根据党章,沈、吴可在收到发出通知书日期的14天内,针对纪委会所作出的决定向中央执行委员会提出书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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