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批评,一些低阶级法官不满上级法庭做出裁决也认为本身不受上级法官判决的约束;认为,这种不受限于上级法官的做法是“不道德”(unethical)的。
他指出,尽管一些来自较低阶级的法官或对高级法庭所做出裁决感到不认同,惟基于遵循先例的法律原则,低阶法官必须明白自己受到上级法法庭或法院所做出的裁决所约束。
“你(一名法官)可不认同上诉庭或联邦法院针对一些案件做的裁决,但你还是受有关裁决所约束的。如果你说,你不受限上级法庭裁决,这是不道德的。”
他今日为第50届大马法官理事会会议开幕致词时,这么表示。出席者包括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西马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以及东马大法官丹斯里理查玛拉尊等。
提升写判词素质
阿里芬强调,法官基于遵循先例原则须受限于上级法庭所做出裁决。他促请法官在宣读判决时,尤其在律师面前,无需发表不必要言论,这将破坏司法形象。
他敦促高级法院的法官提升拟写书面判词素质,改善司法领域,朝向今年目标“向司法卓越前进”迈进。
他说,为确保法官能提升素质,从即日起,这些法官将受掌管法官晋升等事务的司法委任委员会(JAC)严密监督,若无法达到提升的法官将获多一次机会。
“如今人们对法官书面判决的素质有著负面评论,我们必须采取行动来应对此问题。若一名法官英文不好,可考虑用马来文撰写书面判词,但须确保其判词是用正规马来语来写……也可阅读及参考更多案例判词。”
他提醒法官们,必须严谨遵守工作时间,即依时工作,以避免对其他法官造成不良示范。
“调查发现,某些法官没根据办公时间上班,即早上出现,下午不见人影……尤其在周五。你不能随便离开,然后前往你不应去的地方,只有法庭才是重要的。”
劳勿斯在会议结束后受询有关律师公会主席史迪芬蒂鲁抨击,从一些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争议议题的案件裁决来看,我国已陷入司法颠覆的状况时,他驳斥前者言论,认为前者不应以部分案件一概而论,惟需针对多个案件全面看待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