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有需求就有供应!不孕夫妻求子心切,不惜花重金购买婴儿,导致贩婴歪风越吹越旺。贩婴集团靠著口传方式,让渴望孩子的人士如愿以偿,但也衍生许多社会问题,甚至出现以卖婴为饵的老千事件。
近来社会不乏听闻,许多想要拥有孩子的不孕夫妇,为了一偿为人父母的心愿,通过非法途径购买婴孩。贩婴集团为了得到“货源”,很可能以拐骗、抢夺及夺走他人的孩子,令甫出世一天的婴孩还来不及开眼认亲,就这样离开亲生父母怀抱。
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由于一些夫妇面对不育或其他因素,求子心切,不惜通过非法管道购买婴儿,当中不乏听过遭到老千欺骗,交了钱后,其中一方过后又反悔要回孩子,非法买婴者不敢报案举报,最后落得人财两失的下场。
他强调,“买”及“卖”孩子是犯法的行为,据他了解,非法贩婴的价格以性别为主要区别,男婴卖价可达2万令吉,女婴卖价则是约1万5000令吉左右。
法律程序申请领养
他透露,他曾遇到许多年纪轻轻的女生因偷尝禁果,珠胎暗结后又担心遭到父母责备,而决定不要孩子。
“这些孩子也可能因此落入非法贩婴人士的手上,我希望这些年轻人如遇到问题,应寻找正确管道解决。”
对于无法生育却求子心切的夫妇,他建议,依照法律程序向法庭或福利局申请领养孩子,既合法又安全,可杜绝贩婴活动。
马华巴西古当区会防范罪案小组主任沈潺泽说,新山一带并未常听闻有贩婴的非法活动,反之是在北马靠近邻国泰国之处,较常听到有非法贩婴活动。
据他了解,贩卖婴儿的价格从2万令吉至3万令吉不等,有些不法分子勾结可能是官员的人士,提供“一条龙”服务,为被贩卖的婴孩准备出生证明和护照等文件。
他认为,有求就有供,贩婴集团虽不能公然的宣传,但靠著口耳转述的方式,让渴望孩子的人士如愿以偿,不过,他们并没去真正了解,这些举措已触犯法律界限。
马华巴西古当区会公共服务与投诉局副主任林道祥说,他不曾处理过非法贩婴的案例,不过他不时耳闻有男女乱搞关系后,女方怀孕后将婴儿转手给另一人领养,相信有涉及金钱交易。
“贩卖婴儿并不是光彩的事,许多人不知道正确的管道,同时也没有通过合法的手续就进行贩卖婴儿活动,我希望有意领养的人士或者面对其他问题,应积极寻求援助或者寻找正确的管道。”
2处理程序 须获法庭审核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透露,一般上,领养儿童可分为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两种处理程序。
“针对非穆斯林的情况,领养管道通常有两个,一是通过律师向法庭申请,二是通过福利部申请,两者都要获法庭审核。”
她说,如果是通过福利部申请领养孩童,福利部会派人到领养者家庭做调查,然后写报告呈给法庭,由法庭裁决批准领养与否。
“为了确保孩子在被领养后,得到很好的照顾,法庭将会依据孩子福利为裁决的主要考量,以让孩子能在良好的环境下成长。”
她提醒,父母如果无力养育孩子,也不能贩卖孩子,应通过正确的法律管道或向福利部寻求援助。
领养孩子须向福利部申请
贩婴行为违人性及逆天理,居心不良者把孩子当摇钱树。新山县社会福利局局长玛纳依提醒,民众私下领养孩子,必须在领养孩子后最迟一星期内,依据2001年儿童法令35(1)条文下通知大马福利部,否则都属违法行为,违法者面对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新山2岁女童张安琪疑遭吸毒父亲以1万2000令吉卖掉事件被揭发后,引起各界对合法领养孩童课题的关注。
新山县社会福利局局长玛纳依强调,唯有通过合法途径领养孩子,才能心安理得地组织幸福家庭。
他强调如,民众欲合法领养一名孩子,必须符合基本的条件,领养人必须向社会福利部或国民登记局提出申请,同时也需要在相关的法令下被批准后,才能正式领养。
“通过福利部申请领养儿童的人士,可到福利部通过网上申请,或填妥特定的申请表格,并连同所需文件一齐呈交给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