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人权律师表示,我国近期出现的多起大案,都一再显示大马的司法,无法给予少数群体足够的保护。
他们表示,从《阿拉、自由和爱情》禁书案、跨性别者挑战森美兰州伊刑法案、砂拉越选区划案、民政党挑战伊刑法案、马大副教授阿兹米沙隆被控煽动案,以及和平集会者被控案,都充满争议,令公众对大马的司法失去信心。
他们说,这6大案件显示,我们仍存有许多法律漏洞,无法给予少数群体足够的保护。
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说,无论是本身所涉及的煽动法还是禁书案,实际上只有国会有权限定及通过法律,限制人民的自由。
他说,以禁书案为例,事实上雪州宗教局无权控告和充公书本。
阿兹米沙隆是在《联邦宪法何去何从—少数群体和基本权力重要吗》公共论坛上,这样指出。
至于跨性别者挑战森美兰州伊刑法的案件,本案代表律师阿斯通柏韦认为,该条文阐明穆斯林男性装扮成女性为一项罪行,这种管制人们穿著装扮,应被宣判为违宪。
他说,当我们以法律条文对付跨性别者时,却没有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跨性别者面临被警方侮辱性对待的情况,当他们被关在监狱时,会受到男性囚犯的性侵和暴力对待,然而这些行为却没有受到法律制裁。
“跨性别者也是大马公民,他们的基本权力应该受到保护。”
阿兹米沙隆说,大马一些现有法令需要修改,比如英殖民时期就存在的1948年煽动法令,已不符合现今情况,而且也违反联邦宪法,国会应该重新制定法令。
他认为,联邦宪法第10(1)条是赋予人民言论自由的权力。他曾挑战煽动法违反联邦宪法,不过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