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0日讯)柔州总警长拿督万阿曼警告,在社交网站上诋毁他人者,将受到法律对付。
他指出,有鉴于最近社交网站上充斥著越来越多含有针对个人的羞辱性言论,为了避免上述言论破坏个人名誉及扰乱社会秩序,警方将采取行动对付这些在网络上载、分享及散播这些言论的不负责任人士。
万阿曼今日发表文告,发出上述警告。
“警方严正看待此情况,并会采取必要的行动对付那些发展煽动言论者。我们作为维持国家治安的机关,有责任公正地调查每一起投报,并将相关人士带上法庭。”
他说,上述散播煽动性言论的行为将被视为企图破坏警方的诚信,并让网民对于国家法定机关产生不满。
“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刑事诽谤)及1948年煽动法令4(1)条文调查上述言论,对于协助散播不实言论者,则将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条文被调查。”
他劝请,民众在分享有可能干扰国家和谐的资讯时,需更加谨慎与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