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上诉庭退休法官拿督莫哈末希山慕丁说,尽管他曾就森州男扮女装跨性别上诉案作出标志性裁决,但森州政府非但没有纠正森州法令的漏洞,反而继续将案件入禀上诉庭,他对此感到遗憾。
他指出,森州政府已提出上诉申请,联邦法院也技术性地接受此申请,并未有意愿去纠正这种不公法令。
莫哈末希山慕丁今日在出席一场论坛时说,在审理有关案件时,他宣判3名患有性别识别障碍(GID)的跨性别者上诉得直,是考虑到多项因素。
“这是一宗涉及多项考量的案件,森州政府的决定是违反了联邦宪法第5、第8(法律平等)、第9(行动自由)及第10条文(言论自由)等所赋予的人权自由。”
莫哈末希山慕丁审理该案时,宣判森美兰州政府败诉,认为州政府引援1992年伊斯兰刑事法第66条文对付3人的做法已经违宪。
当论坛主持人兼G25发言人拿督法丽达询及,是否鼓励更多面对如似问题及司法不公的人士挑战法庭判决时,莫哈末希山慕丁表示认同。
他表示,挑战高庭决定,才有可能改变现有法制上的不足,而他对改善我国司法制度仍持以乐观态度。
现场也有一名出席者在问答环节时提及,为何大马穆斯林需受到《伊斯兰法令》及联邦宪法双重法律所管制,并倡议我国以统一的联邦宪法治国。
对此,法律教师赛沙林认为,大马针对不同宗教群体,履行多元制度及宗教人权。
他举例,在印度,尽管穆斯林在只占该国人口约10%或1亿2000万人,当地政府还是允准穆斯林实施伊斯兰法。